北京市西城區文藝精品創作引導項目征集公告

發表時間:2026-03-02 12:51

根據《北京市西城區文藝精品創作引導項目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北京市西城區文化和旅游面向社會公開征集北京市西城區文藝精品創作引導項目,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報條件

具體詳見《北京市西城區文藝精品創作引導項目管理辦法》(附件1)和北京市西城區文藝精品創作引導項目申報指南(附件2)。

二、扶持和獎勵范圍

通過對“文藝創作扶持”和“文藝精品獎勵”兩類項目的扶持和獎勵,引導優秀文化企業、優秀作者和藝術人才積極創作生產優秀原創文藝作品,著力打造精品力作,提升西城區文化影響力。

三、申報方式
    線上申報:
登錄北京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策兌現專區”(https://zhengce.beijing.gov.cn )選擇相對應的項目進行申報。材料經西城區文化和旅游局初審確認后,于5月30日前將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兩份,所有材料均需加蓋公章)提交到北京市西城區文化和旅游局(西城區西安門大街115號)。

四、申報時間及要求

即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完成線上申報,逾期不予受理。

鼓勵跨區域、跨行業、跨門類聯合申報,聯合申報須明確牽頭單位及各方權責,已獲得其他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得重復申請文藝創作扶持。

具體要求以申報指南為準。

五、咨詢電話

申報咨詢:010-63134781

技術咨詢:010-53607959

咨詢時間:工作日 9:00—12:00,13:30—17:00

特此通知。

 附件1.《北京市西城區文藝精品創作引導項目管理辦法》.pdf

 附件2.2026年北京市西城區文藝精品創作引導項目申報指南.docx




                                                                                                        北京市西城區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3月2日

《北京市西城區文藝精品創作引導項目管理辦法》.pdf




附件2

北京市西城區文藝精品創作引導項目

申報指南

為貫徹落實《北京市西城區文藝精品創作引導項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著力打造精品力作,提升西城區文化影響力,特制定本申報指南。

一、項目性質與支持重點

(一)項目性質

本《管理辦法》所稱的“北京市西城區文藝精品創作引導項目”(以下簡稱“引導項目”)旨在通過財政資金引導,扶持和獎勵具有中國氣派、首都特色、西城韻味的優秀文藝作品創作與傳播,推動構建結構合理、活力充沛、成果豐碩的區域文藝創作生態體系,不斷提升區域文化軟實力和影響力。

(二)重點引導方向

1.重大主題創作:圍繞紀念紅軍長征勝利90周年(2026年)、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100周年(2027年)、改革開放50周年(2028年)等重大時間節點,聚焦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新時代十年偉大變革、北京“四個中心”功能建設等重大主題開展創作。

2.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創新:深度融入北京中軸線傳承保護、大運河文化帶、老城整體保護與復興,支持對京劇、曲藝、非遺技藝、會館文化等具有京味特色文化元素進行創造性轉化與創新性發展的項目。

3.現實題材深耕:鼓勵以西城區為題材背景,依托區域歷史文化和現實生活反映基層治理、老舊小區更新改造、教育醫療改革、科技創新、文商旅體展融合發展等貼近百姓生活的現實題材作品,展現新時代首都人民奮斗圖景。

4.藝術門類全覆蓋:涵蓋文學、電影、戲劇、音樂、舞蹈、美術、網絡視聽作品等多種藝術形式,詳見《管理辦法》。

二、申報主體資格

引導項目的申報主體須擁有所申報項目的作品版權、評獎申報權和榮譽權,征信良好,且滿足以下基本條件之一:

(一)“西城人寫世界事”:企業申報主體為北京市西城區內依法經營的各類主體,個人申報主體為具有北京市西城區戶籍或工作居住證的公民,申報項目創作題材不限;

(二)“世界人寫西城事”:企業申報主體為北京市西城區外依法經營的各類主體,個人申報主體為無北京市西城區戶籍或工作居住證的公民,申報項目題材及內容須突出西城元素、充分展示西城形象。

申報項目的作品權益屬多方所有的,鼓勵跨區域、跨單位、跨藝術門類聯合申報,須明確牽頭單位(或牽頭人),牽頭單位(或牽頭人)需要符合以上基本條件之一,并附合作意向書或協議,明確各方職責分工與成果歸屬。

三、項目扶持和獎勵類別

《管理辦法》遵循“統籌兼顧、擇優支持、激勵創新、公正透明”的原則,對“文藝創作扶持”和“文藝精品獎勵”兩類項目進行扶持和獎勵。

文藝創作扶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鼓勵“西城人寫世界事”、“世界人寫西城事”,重點聚焦于思想精深、藝術精湛、制作精良,具有獲得國家級常設性文藝獎項潛力,有助于提升西城區文化影響力的創作項目。

文藝精品獎勵:其申報項目應為獲得過中央宣傳部等國家部委批準設立的常設全國性文藝獎項或在國內外產生重大影響力的優秀文藝作品。

四、文藝創作扶持項目申報范圍

包括四類:文學創作及成果轉化項目(以下簡稱“文學項目”)、劇本(影視劇、舞臺劇)創作及成果轉化項目(以下簡稱“劇本項目”)、音樂創作生產項目(以下簡稱“音樂項目”)、其他藝術門類創作生產項目(以下簡稱“其他項目”)。

本次開展文學項目劇本項目創作階段征集工作,成果轉化階段征集工作另行組織開展;開展音樂項目其他項目的征集工作。各項目類別具體申報要求如下:

(一)文學項目創作階段

1.具體包括:長篇小說、長篇報告文學、長篇紀實文學、中短篇小說集、詩歌集等;

2.本階段項目須完成初稿;

3.本階段最高扶持額度不超過15萬元。

二)劇本項目創作階段

1.具體包括:

1)影視劇本:電影劇本、電視劇劇本;

2)舞臺劇本:根據文本在成果轉化中的占比分為語言類和非語言類劇本;

①語言類:話劇、音樂劇、戲曲、曲藝等;

②非語言類:雜技劇、舞劇等;

2.影視劇本、語言類舞臺劇本項目本階段須完成初稿、非語言類舞臺劇本須完成彩排;

3.本階段劇本項目最高扶持額度不超過50萬元。

(三)音樂項目

1.具體包括:單首音樂或歌曲創作生產、專輯音樂或歌曲創作生產(或整臺音樂演出)等;

2.征集時音樂項目須完成歌曲、專輯小樣或完整彩排,申報當年內,音樂創作生產項目須完成上線發行或首演;

3.單首音樂或歌曲創作最高扶持額度不超過2萬元;

4.專輯音樂或歌曲創作生產(或整臺音樂演出)最高扶持額度不超過20萬元。

(四)其他項目

1.具體包括:視覺藝術創作展示(美術、攝影等)、視聽類網絡文藝創作播放(短視頻、微短劇等)等;

2.征集時視覺藝術項目須完成完整項目方案、視聽類網絡文藝項目須完成完整作品,申報當年內,視覺藝術創作生產須進行展覽展示、視聽類網絡文藝創作生產須上線播放;

3.其他項目最高扶持額度不超過30萬元。

五、文藝精品獎勵項目申報范圍

文藝精品獎勵的申報項目應為近三年內獲得過中央宣傳部等國家部委批準設立的常設全國性文藝獎項或在國內外產生重大影響力的優秀文藝作品,具體獎勵標準見《管理辦法》第四章第十二條。

六、申報程序

(一)符合申報條件的主體須于即日起至2026年430日期間,登錄北京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策兌現專區”(https://zhengce.beijing.gov.cn )選擇相對應的項目進行申報,逾期不予受理;

(二)提交紙質材料

材料經西城區文化和旅游局初審確認后,于5月30日前(以郵戳為準)將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兩份)提交到北京市西城區文化和旅游局辦公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安門大街115號辦公室;收件人:溫老師;郵編:100032;電話:010-63134781)。

材料包括:

1.《北京市西城區文藝精品創作引導專項資金項目申報表》;

2.項目申報主體身份證明材料(事業法人登記證書、營業執照、居民身份證、護照復印件等);

3.作品版權聲明、《作品版權自愿登記證書》或其他可證明項目版權權屬的材料;

4.主創團隊介紹,團隊人員簡歷;

5.聯合申報協議(如有);

6.文藝創作扶持項目還需提交:

1)項目推進計劃;

2)文學項目創作階段需提交創作構思、梗概、大綱與作品正文等;

3)劇本項目創作階段需提交

①申報劇本(影視劇)創作項目,申報主體須作為項目的主要出品方,取得《電影劇本(梗概)備案回執單》或《電視動畫片制作備案公示》等;

②申報劇本(舞臺劇)創作項目,申報主體須提供完整劇本、完整彩排視頻,非語言類項目還需要提供舞臺舞美設計圖,演員妝造設計圖、舞蹈編排視頻、節目編排視頻、多媒體設計圖等可展示最終舞臺效果的詳細方案文稿材料;

4)申報音樂項目和其他項目,申報主體在申報期內須提供項目主創人員主要作品的照片(5—8 幅)和申報項目的構思草圖、初稿或作品小樣的照片和音視頻文件等可展示最終完成效果的詳細材料;申報當年內須提供項目已完成的佐證材料(鏈接、新聞稿等);

7.文藝精品獎勵項目還需要提供項目推廣計劃和所獲獎勵、獎項相關證明材料(在本領域獲得專業獎項或參加過展覽、演出活動的,須提供獲獎、參展、參演證書清單及復印件);

8.其他與申報內容相關的佐證材料。

七、項目綜合評審流程

北京市西城區文化和旅游局對申報項目進行分類篩選,組織項目綜合評審,項目綜合評審分為資格認定、專家評審、項目答辯、項目復核四個環節。具體項目申報與評審流程見《管理辦法》第五章第十五條至第二十三條。

八、項目管理與績效評估

(一)立項項目簽訂《北京市西城區文藝精品創作引導扶持/獎勵項目協議書》,明確各方權利義務,明確項目任務、創作目標、時間節點、資金使用和成果要求。

(二)實行全過程動態管理,西城區文化和旅游局組織階段性檢查和結項驗收,項目主體須按照通知要求提交進展報告,檢查驗收結果將作為后續工作的重要依據。

九、注意事項

(一)申報主體應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凡發現弄虛作假、套取資金等行為,一經查實,取消資格,追回資金,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二)獲得立項扶持和獎勵的項目在使用成果時(包括且不限于播映、演出、展覽、出版、發表、宣傳、推介等),須在劇場海報、報紙廣告、演出說明書及影視劇和書刊版權頁等顯著位置標注“北京市西城區文藝精品創作引導扶持/獎勵項目”字樣。

(三)主辦方有權對引導項目成果進行公益性宣傳、展覽、出版、播出和研究使用。

十、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溫老師010-63134781(工作日 9:00—12:00,13:30—17:00)

十一、常見問題解答(FAQ)

Q1:是否可以申報已獲得其他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

A:“文藝創作扶持”原則上不得重復申報,如已獲得國家藝術基金、北京市文化藝術基金等財政資金資助的項目,申報本項目扶持時不予受理。

“文藝精品獎勵”可以申報,如獲得過中央宣傳部等國家部委批準設立的常設全國性文藝獎項或在國內外產生重大影響力的優秀文藝作品,符合《管理辦法》第四章第十二條標準的可按要求申報獎勵。

Q2:可以以個人名義申報嗎?還是必須通過公司?

A:可以。以個人名義申報須擁有所申報項目的作品版權、評獎申報權和榮譽權,征信良好,且滿足“西城人寫世界”或“世界人寫西城”的基本條件之一。

Q3:項目未入圍是否會有反饋?是否可以再次申報?

A:項目未入圍不會單獨反饋,獲得立項扶持和獎勵的入圍項目會在政府網站上向社會公示、公告。未入圍項目根據專家意見充分修改完善后,符合條件的可在下次征集時繼續申報。

Q4:申報系統技術支持問題如何解決?

A:可撥打網站技術支持電話:010-53607959(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十二、附件下載

    1.《北京市西城區文藝精品創作引導項目申報表》(模板)

2.《北京市西城區文藝精品創作引導項目作品版權聲明》(模板)

北京市西城區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