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開展信息技術外包和制造業融合發展重點企業申報工作的通知

發表時間:2026-03-02 15:02

各有關單位

  根據《商務辦公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組織申報信息技術外包和制造業融合發展重點企業的通知》(商辦服貿函〔2026〕29號),現組織開展信息技術外包和制造業融合發展重點企業(以下簡稱兩融企業)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內容
  (一)制造業類兩融企業
 ?。ǘ┬畔⒓夹g服務外包類兩融企業

  二、申報要求
  按照《2026-2028年度信息技術外包和制造業融合發展重點企業申報工作方案》(詳見附件1)規定的要求和標準。

  三、申報材料
  (一)材料內容
  1.《2026-2028年度信息技術外包和制造業融合發展重點企業申報表》(詳見附件2);
  2.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上年度會計報表;
  3.本通知附件1申報要求中的相關證明材料。
  (二)材料要求
  申報材料中的有關數據以各級統計機構、職能部門公開數據及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會計報表為準。
  申報材料須提供紙質原件及電子版光盤。紙質原件材料應裝訂成冊并加蓋騎縫章(《申報表》暫不裝訂);電子版材料應包括所有紙質原件材料的電子掃描件(彩色)及能提供的可編輯版文件,電子版光盤應命名為“單位+申報兩融企業種類+所在區”。

  四、申報方式與審查程序
  請制造業類兩融企業申報單位于2026年3月13日(含)前,將申報材料紙質版及其電子版光盤各2份寄送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信息技術服務外包類兩融企業申報單位于2026年3月13日(含)前,將申報材料紙質版及其電子版光盤各2份寄送北京市商務局。
  市商務局與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將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按照有關要求確定推薦企業,并向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報送。

  五、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ㄒ唬┍本┦猩虅站?br style="margin:0px;padding:0px;" />  聯系人:許鑫
  聯系電話:010-55579495
  郵箱:xx@sw.beijing.gov.cn
  聯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區運河東大街57號院5號樓
 ?。ǘ┍本┦薪洕托畔⒒?br style="margin:0px;padding:0px;" />  聯系人:梁雅萌
  聯系電話:010-55520819
  聯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區留莊路3號院1號樓

北京市商務局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2日

附件:

附件1:2026-2028年度信息技術外包和制造業融合發展重點企業申報工作方案

附件2:2026-2028年度信息技術外包和制造業融合發展重點企業申報表


相關解讀:




附件1

2026-2028年度信息技術外包和制造業融合發展

重點企業申報工作方案

一、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中關于加快服務外包轉型升級的決策部署,按照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8部門《關于推動服務外包加快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和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6部門《促進服務外包高質量發展行動計劃》中的工作要求,促進服務外包和制造業融合發展,特制定本方案。

二、信息技術外包和制造業融合發展重點企業(以下簡稱兩融企業)是指利用現代信息技術,通過服務外包的業務模式整合相關資源和服務實現制造過程和產品數字化融合化,具有較強創新能力,對推動我國制造業數字化轉型和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帶動作用的信息技術服務外包企業或制造業企業。

三、兩融企業申報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原則,統籌規劃、有序推進。

四、商務部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兩融企業評審和確認相關工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商務、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級商務、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和有關中央企業集團負責組織本地區(單位)兩融企業的申報工作。

五、申報兩融企業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會計信用、納稅信用和銀行信用良好。

(二)申報制造業類兩融企業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制訂應用信息和數字技術推進企業數字化轉型的整體推進計劃。

2.主要運用信息技術服務外包的業務模式,促進企業產品升級、效率提升和數字化轉型。

3.在本行業或相關領域內具有一定優勢,具有引領、帶動作用和可復制推廣的經營模式、業務模式。

4.2023-2025年,每年信息化建設投入占營業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

5.現有數字化生產設備聯網率應不低于60%。

6.具有一定的經營規模,從業人員1000人以上,年營業收入5億元人民幣以上。

7.擁有數字化程度較高的生產流程和產品,擁有一支數字化管理能力較強的經營團隊。

(三)申報信息技術服務外包類兩融企業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在商務部“服務外包和軟件出口統計管理應用”注冊登記并填報數據。

2.2023-2025年,每年承接信息技術服務外包(ITO)執行額不低于5000萬元人民幣。

3.具備較好的系統集成能力,在制造業信息技術解決方案、數字化服務方面具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的服務產品,有成熟應用的案例,并形成完整業務體系和發展規劃。

4.研發的相關軟件具有自主知識產權。

5.數字化解決方案覆蓋制造業客戶不少于10個。

6.為制造業行業領域提供數字化解決方案所獲得的收入占本企業營業收入不低于20%。

7.擁有一定數量的與制造業有關的發明專利、軟件著作權以及相關的知識產權等。

8.擁有從事制造業數字化的專業人才。

六、申報材料包括:

l.2026-2028年度信息技術外包和制造業融合發展重點企業申報表》。

2.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上年度會計報表

3.通過服務外包認證情況材料,包括不限于軟件過程能力成熟度模型(CSMM)認證情況。

4.本方案第五條規定的有關證明材料。

申報材料中的有關數據以各級統計機構、職能部門公開數據及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會計報表為準。

上述申報材料要求提供紙質版及電子版光盤。

七、申報程序:

企業向其所在省級商務、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按要求上報申報材料。中央管理企業向所在企業集團提出申請并按要求上報申報材料。

省級商務、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及中央企業集團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查,按照有關要求確定推薦企業名單(推薦企業原則上不超過10家),并將推薦企業的申報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報送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

八、商務部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將組織評審,初步確定入圍的兩融企業名單。

九、入圍的企業名單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由商務部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確定為兩融企業。

十、兩融企業自確定次年起,每年21日前將年度企業信息技術外包和制造業融合發展情況通過其所在省級商務、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或中央企業集團)報送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

十一、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對兩融企業予以指導和支持。各省級商務、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對兩融企業進行管理,提供支持和服務。

十二、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對兩融企業實行動態管理,每三年開展一次兩融企業認定

十三、本方案由商務部服務貿易和商貿服務業司、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技術發展司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