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6年北京市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啟動支持計劃申報工作的通知

發表時間:2026-03-09 09:15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做好新時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快推進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和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設,遴選支持一批核心技術能力突出、集成創新能力強的留學人員創業企業,推動首都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結合本市留學回國人員工作實際,現就2026年北京市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啟動支持計劃有關申報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申報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啟動支持計劃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申報人應為所創辦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2.在國(境)外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或具有一年以上國(境)外博士后工作經歷;

3.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創新性強,具有較強市場潛力;

4.熟悉相關領域和國際規則,有較強的經營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創業經驗者優先考慮;

5.企業注冊時間不早于2023年1月1日;

6.申報人出資額占企業注冊資本的50%以上;

7.申報人現已全職回國,在海外無工作。

已獲得中央和本市重大人才工程資助的留學回國人才及其創辦企業不再納入本次資助范圍。本計劃往年入選人員不再重復支持。

二、申報要求

1.留學人員通過用人單位向注冊地(納稅地)區級人才工作申報,如注冊在留創園可直接向園區申報。申報人只能選擇一個部門申報,不得重復申報。

2.用人單位和推薦單位應對申報人條件、申報材料認真審核、嚴格把關。做好背景調查,確保申報人不存在知識產權糾紛以及違反保密約定、競業禁止、兼職取酬限制等情況。嚴禁報送涉密材料。

3.北京市人才工作局會同北京海外學人中心組織專家評審,入選者將獲得一定數額資金支持,其中符合條件的可優先辦理人才引進。

4.請申報人所在單位于3月26日前將申報材料報送推薦單位。

附件:1.申報表

             2.申報材料清單

             3.各區推薦單位聯系表